近日,經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同意,廣東省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發(fā)布了關于加強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的通告(下稱“通告”),要求凡在廣東省域內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貯存的相關單位或個人,必須在“廣東省冷藏冷凍食品追溯系統(tǒng)”(下稱“冷庫通”)注冊并使用。
通告指出,凡在廣東省域內上市銷售的進口冷凍食品應具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新冠病毒核酸陰性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和“冷庫通”中自動生成的“隨附追溯碼”。進口冷藏食品應具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和“冷庫通”中自動生成的“隨附追溯碼”。
通告還提出,廣東省域內所有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貯存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商品外包裝或銷售的顯著位置張貼或擺放“冷庫通”中自動生成的“隨附追溯碼”。
對于廣東省域內生產經營者、貯存服務提供者已有自建追源系統(tǒng)的,可根據(jù)廣東省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發(fā)布的“冷庫通”平臺數(shù)據(jù)采集接口標準規(guī)范,結合實際調整企業(yè)系統(tǒng)接口,對接“冷庫通”報送追溯關鍵信息。(記者/賓紅霞 通訊員/粵市監(jiān))